成都:累计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1214台
- 来源:环保在线 作者:康康
- 2023/3/27 12:01:3736681
随着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到了新的阶段,2023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紧盯噪声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为推进成都市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逐步缓解噪声扰民问题,成都市开展了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3月21日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城区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9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1.2%、68.4%,与上年相比,成都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22年,据不完全统计,成都市噪声扰民投诉在群众关注的环保领域投诉中较高。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分别占69.3%、24.5%、5.3%、0.9%,办结率100%。对此,成都市实施分类治理,强化监督管理。
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公安、城管、文化、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区域开展巡查和联合执法。市公安局针对社会生活噪声集中区域及重点时段,指导各地组织巡防力量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全年出动警力6.6万余人次、车辆3.2万余台次,劝导制止噪声扰民行为3.4万起,行政处罚371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290余次;市文广旅局对辖区内娱乐经营场所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采取错时、延时工作机制,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频次,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经营性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677人次,检查娱乐场所5339家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68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2000余份。2022年,全市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安装噪声自动监测51套,教育劝导制止噪声扰民行为3.4万余件,处罚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案件966件,处罚金额4.73万元。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交通运输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对公路重点路段和场采取安装声屏障、调整车辆运行时间、禁止鸣笛播报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公安部门将机动车禁鸣区域扩大,持续加强机动车鸣笛管控,重拳整治炸街扰民;强化夜间时段的货车管控,严厉查处货车超速、违反限行规定等突出违法行为;放宽货车限行区域和时段,推动货车新能源化。2022年,成都市中心城区在群众信访热点区域及鸣笛易发路段设置13套鸣笛抓拍设备,铺设低噪声路面47.98万平方米。安装声屏障2.82万延米,其中公路声屏障1.65万延米,道路声屏障1.15万延米,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150延米。在道路两侧建筑安装隔声窗3682平方米。处罚违禁鸣笛违法行为1.08万件,全年查处改装车4千余台、查处“炸街”违法行为人6人,查处货车超速2.84万件、违反限行规定3.5万件,处罚金额逾54万元。
建筑施工噪音方面,住建部门严格控制《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重点加强管控措施、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并将施工噪声违法行为纳入建设、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依法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2022年,住建部门发放夜间施工审批1134个。全市城管系统共查处建筑工地噪声违法行为517起,罚款887.58万元,住建部门共扣减191施工单位项目信用分353分。
工业企业噪声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噪声违法排放企业,督促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2022年,全市共开展噪声执法检查1041次,处理信访投诉约2800件,立案55起,已下达处罚决定书26份,处罚金额98万元。
加强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步骤。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成都市在全市范围新增安装79套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和61套公共区域噪声显示屏安装联网,督促四环路内新开工工程项目安装施工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目前累计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1214台。逐步完善全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提高噪声监测水平,促进公众提高降噪意识。
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将继续推动《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修订,制定出台《成都市2023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着力打好噪声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噪声目标考核机制,完善噪声法制建设和管理制度。
同时,聚焦市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按照《成都市2023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降低噪声投诉量,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噪声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噪声投诉量有所下降。
此外,2023年,成都市将全面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开展“宁静小区”创建试点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体系研究试点。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以及相关技术的培训与交流,加强专业技术和人才储备,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能力。开展“宁静小区”创建试点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体系研究试点。加大道路交通噪声形成机制及防治方法、效果的研究,推进噪声科学治理能力建设。